工作职责:
发掘和承揽所在区域优质企业的股权融资、债券融资、并购重组、投资等对公业务机会,必要时提供承做支持;做好业务渠道、重点客群的维护及服务工作;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硕士及以上学历,经济金融、工科等相关专业;
2、具有3年以上投行业务营销、承做等相关全职工作经验,有ABS/reits承揽、承做或评级公司、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;
3、热爱投行工作,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,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,较强的服务意识;
4、积极向上,有较强的客户营销、服务意识,业务敏感高、学习能力强,团队意识强、热爱投行业务,较强的目标管理能力和抗压能力;
5、入职前需通过证券行业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;
6、熟悉山东地区资本市场环境,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。